长春烽拓电子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闵行18路公交由民营交国企启示

编辑:长春烽拓电子有限公司  时间:2018/08/16
据上海轨道交通俱乐部发布的微博称,6月5日原本经营闵行18路的民营汇华巴士公司,突然向市交港局提交报告,告知线路将在6月10日停止运营。对此,闵行区做出紧急协调,最终在6月16日由闵行客运接手服务。(6月19日东方早报(博客,微博))

这条民营的“闵行18路”之所以“开不下去了”,原因是“驾驶员严重短缺”,为什么短缺,市运管部门认为“社会公交成本上涨,驾驶员流失至收入较高的国有公交”。这当然是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却具有表象性。

曾几何时,有一种声音。说是为了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应当让民营企业也加入其中。这话乍一听,往往让人无以反驳。然而实际上民营企业搞公共交通所遇到的瓶颈则是它自身难以解脱的。

最主要的矛盾就是经营目的。公共交通本质上说是属于“社会民生保障系统”,这就决定了公交企业经营的目的,根本上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满足乘客(公众)的出行需求。然而,民营企业因其所有制是私有,它的经营当然是以赢利为目的,这是合法的“目标”,也是理所当然的;因此,民营企业的经营公交事业的时候,倘若长期处在亏本,它便要退出,这是允许的。而国企的所有制是公有,即使国企亏了,那么也得继续经营,由对“社会民生保障系统”负有责任的政府来承担和弥补。因为,在公交这个事情上,国企代表的是“政府行为”,或者是说“政府行为”的具体体现。

公交由“民营”交国企说明,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并不是样样都能干,样样都能干好的。这决不是否认“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样,对民营企业的“鼓励、支持、引导”是一个系统,所要达到的目的,既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发展,又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际上,民营企业承包运营公交线路,最终导致问题重重,不得不由国企接手的案例,在上海闵行区并不罕见。该区政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2011年8月之前,由吴泾穿越闵行区至徐家汇(002561)的956路还是出了名的“问题线路”。当时这条线路由一家注册在金山的民营企业承包管理,线路营运秩序混乱,车况差、不守时、闯红灯、爱“赖站”,甚至停运过两次,乘客投诉不断。类似这种事儿“民营”之事,我们还见得少吗?

公交由“民营”交国企,其实反映了一种现象。在搞市场经济过程中,对于那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经营”,尤其是原先由国企从事的项目,当决定要“转轨”给民企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够“一转了之”。比如,像公交这样的公用事业,政府部门当决定由谁来经营的时候,着重考量的应是经营者所要承担的社会效益服务质量。有交通管理部门人士坦言,公交公司的主导权由政府主导,方可以确保其公益性和规范性。以国有企业闵行客运服务有限公司为例,2009年9月,该公司成立之初,闵行区建交委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管理团队,确保公交公司重新交由政府主导,保持了效率和活力。可见,公交由“民营”交国企之事,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