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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开门船检”制度

编辑:长春烽拓电子有限公司   字号:
摘要:盐城“开门船检”制度
11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船舶检验局着眼于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推行首问负责制、“风景照”制度、廉政登记和廉政回访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该局将检验工作的全部流程置于公开操作之下,将上级有关政策、船检工作流程、关键检验数据、检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通过网站、电子公告牌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使船东、船厂及时了解船舶检验流程、检验受理、工作安排、审证发证等进展情况。各船检组还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编制、发放了《办事指南》,并在网站公布,供服务对象查阅,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设置专职首问负责人,明确规定在船舶检验的申请、受理、现场检验、证书制作、证书审核、证书发放等各工作环节由不同岗位的人员负责,并要求限时办结,检验工作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则追究相关岗位人员的责任。设立服务质量监督电话、顾客 意见箱、顾客意见簿,并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服务对象的座谈会,从企业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到企业调查走访,多渠道向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促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该局通过一系列公开透明的管理措施,营造了便利、透明、廉洁的政务环境,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推行“风景照”制度,验船师上船检验时,必须2人以上,必须拍摄验船师在船上的工作照片,规定背景中要有特定船舶的标志。同时,结合贯彻《江苏省船舶法定检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抓好验船师队伍建设。建立廉政登记和廉政回访制度。结合船检工作实际,对每艘检验发证船舶都发放《船舶检验廉政登记表》,登记表中列举了验船师是否擅自收受船东或厂方的钱物或有价证券、是否参加船东或厂方的娱乐消费、是否参加船东或厂方的宴请等行为项目,规定每完成一艘船舶的检验工作后,都要由验船师和船东共同签署《廉政登记表》,交由(廉政)监督部门存档备查。(廉政)监督部门在次月初按回收《廉政登记表》总量的10%,向船东进行随机的电话抽查回访,并作好记录,如果发现问题会再次登门回访,从而掌握事实真相,强化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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